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在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自主创新、改善民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40条意见。同时,要求健全相关统计指标体系,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考核评价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评优争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加快建设广、深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消费、投资和出口被称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意见》强调要突出三者的协调拉动作用。
消费方面,《意见》提出完善消费信贷等政策,建立住房货币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扩大住房、汽车消费。继续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投资方面,《意见》提出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并把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投资作为推进的重点,但同时也考虑完善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提出出台民营企业投资指导目录、编制民间投资项目计划;出口方面,力促外经贸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扩大出口,在深度开拓美欧日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大力度开拓东欧、中东、南美、东盟、北非等新兴市场。加快建设广州、深圳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支持佛山、珠海建设成为全国服务外包基地,力争服务贸易每年增长20%左右。
近期重点发展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意见》,“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将每年新增安排20亿元,共100亿元,在财政政策上重点支持引导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记者注意到,《意见》规划发展的几种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深圳的产业体系都有很大关系。
《意见》提出,全省近期将重点抓好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包括加快推进广州、深圳高世代液晶平板显示产业基地和佛山有机发光二极管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到2012年形成3500亿元产业规模;二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包括实施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到2012年形成10万辆综合生产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等领域的应用;三是半导体照明(LED)产业,包括要重点突破大功率半导体照明芯片制造、封装技术等。此外,还将培育太阳能光伏、核电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
产业转移园实行“零收费”政策
在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方面,《意见》为建设省级产业转移园特别是示范园区提出针对性政策。《意见》鼓励采取由园区共建双方成立园区开发股份公司等方式,共同推进园区开发建设;鼓励珠三角合作方在园区一定范围、一定年限内,单独进行开发建设,并享受相关收益;清理取消园区内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国家统一规定征收的税费外,实行“零收费”政策。
据悉,省财政将安排产业转移奖励资金25亿元,进一步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对符合省级产业转移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集约用地条件的入园工业项目,允许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方面,《意见》提出继续以广佛同城化为示范,以基础设施一体化为突破口,重点推进珠三角城市轨道、公路、水电油气管网、信息网络等一体化建设,确保2013年珠三角城市轨道交通核心主骨架网基本建成。同时,加快推进珠三角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
商业、鼓励类服务业用电与工业同价
《意见》中的多项政策直指电价改革问题,既涉及居民,也涉及企业。《意见》提出,扩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对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机制;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更大的改革力度投向商业服务业用电。由于历史原因,广东省商业电价一直高于其他分类电价。去年底,省物价局曾出台电价调整方案,大幅降低了商业电价,平均降价幅度达到每千瓦时6.26分,缩小了工商业电价差。此次在《意见》中,这种差距还有望“拉平”。《意见》提出,2010年实现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电与工业基本同价,2011年全面实现商业用电、鼓励类服务业用电与一般工业同价。
环保节能项目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意见》要求加大力度落实各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现代服务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允许一般纳税人企业抵扣其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款;落实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等政策;落实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税收政策,对企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对企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对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实行税额抵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产业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